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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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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转向概论

简单的梳理一下西方现代哲学的一个重要方向——语言转向——简易阐述一下,其如何从“语言问题”视野,诞生罗素的语言分析哲学,以及进一步形成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哲学”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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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语言问题

  关于“语言问题”,向来有之。但是将“语言问题”慎重提出并且深度考察的人,我们无法回避英国经验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也就是他所提及到的“语言市场假象”问题。

  所谓的“语言市场假象”,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关于“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矛盾问题。所谓的“说话者”,也就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说话的人”——我们一般意义的“语言表达”,总是有一个说话的人,然后透过“语言”的方式,将某些信息传递给“听话者”,也就是正在与我们交流的人。

  在我们一般的“日常语言”之中,我们作为“说话的人”,总是怀揣着某种“观察”、“想法”、“认知”,或者“疑问”与“困惑”等等,与我们所谓的“听话者”进行着交流。而我们自己也总是希望,能够从“听话者”那里获得“理解”或是“同情”反馈等等,从而让彼此之间的“语言交流”得以有效沟通。

然而,事实上是,我们在一般日常的语言交流过程之中,我们首先是否保证了我们自己“说的话是清晰的”,以至于“听话者”能够轻易“理解”——有可能是我说话的语言过于晦涩,而听话者无法理解;其次,如果我们自己认为“我说的话是清晰的”,那么作为听话者的“理解”是否与我想要传达的“意思(语义)”一致——我们可能认为自己说得很清楚了,但是对方却不一定理解了我的意思,或者理解为了其他意思。以上两种情况,往往只是日常语言交流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最为麻烦的情况是,我明明已经说得很通俗易懂,对方也已经理解了我的意思,但是对方可能“不只理解了我希望他理解的。”——这种情况就显得有些复杂了,它涉及“语言自身传递信息”的困顿:比如说,我们所谓的“语言”往往不只是“单一信息传递”,而是包含着很多个意思的“综合信息传递”——同一种语言,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就算其中包含着说话者所要传递的意思),比如说“你是什么意思?”它既可以是问“意思”这一词的含义;也可以是问“你刚才说话的内容表达”;同时它也可以是一个“反问”;还可以是一种威吓等等。除非我们给说话者的意思,透过“语言交流背景”附加某种特殊含义,或者因果联系——语言情境,可以使得语言传递的信息“单向传递”。所以对于一般的语言交流而言,我们总是在一定的“语言背景”之中,去传递或者理解说话者的意思,听话者会更容易“理解”说话者。

反过来,当我们打破“语言背景”,直接透过“语言本身”去理解“说话者”所要传递的“意思”,我们往往可以理解出很多语义,包括说话者本身想要传递的“语义”——对于听话者而言,就如同,透过说话者的“意思”去筛选符合“说话者”所要传递的意思一样。可是作为听话者,他如何才能准确地理解说话者意思?在没有任何语言背景的提示下。于是,就会造成,说话者与听话者变成了自说自话,他说了他自己的,然后听话者理解他自己理解的——就像菜市场买菜的人一样,老板拿出了自己的菜品,买菜的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购买自己的菜,从而形成“语言市场假象”。尽管这种语言市场假象,符合菜场的买卖原则——老板完全可以不在乎购买者需要什么菜,他只需要将自己的菜的品类都摆出来即可。可是对于人与人的语言交流原则来说,没有基于“理解”的交流,构成的结果,往往是矛盾,争论,以及无法持续地沟通,从而形成语言交流的混乱。

尤其是当语言越发的被认真对待,我们往往发现有些关于语言的问题,越发的明显,这也是造成“日常语言”与“研究性语言”分化的原因所在。

针对“语言问题”,我们往往有三种认知倾向:一种认为是“说话者”本身存在的“恶意”:比如说,说话者本身,有意或是无意,是带着“欺骗”,或者某种被说话者自己隐瞒的原因——这在现实生活中就很常见了,我们往往通过强调“真诚”来得解决此类问题;另一种仿佛是倾向于,针对作为语言表达的“理性工具”本身就具备某种意义的“语言本身的破坏性”——理性的逻辑对语言的表达本身就可能存在语言交流过程的“语境”破坏现象。我们一般日常的语言交流往往是自带语境的,而类似于看书,研究文本等现象需要“理解者”自己想象性还原语境,往往会出现误差;而第三种语言问题的认知倾向,也就是更加现实层面的“前两种”都有。这也是为什么现实层面的“语言问题”可能会比较复杂。也正因如此,英国思想传统上,对于“语言问题”的困惑一直都存在。而对于语言问题的关注本身,也更多的是停留在“语言的信息传递意义”上。

第二节:从罗素到维特根斯坦(日常vs分析)

正是英国思想传统上,向来存在弗朗西斯·培根所谓的“语言市场假象”。原本作为数学家的罗素,似乎在很大意义上是从他自己研究的“莱布尼兹思想”中获取的“数理逻辑”思想——在罗素本人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上,莱布尼兹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同时他最为神秘的地方,似乎不在于他自己所公布的“哲学思想”,而是他的第二套哲学理论(罗素特地称其为“秘而不宣”的思想体系),并且他本人还自信地断言,如果莱布尼茨提前公布他所谓的“第二套哲学思想”,西方哲学史至少提前150年。这个所谓的第二套秘而不宣的哲学思想究竟是啥?也就是后来罗素本人提出的“数理逻辑”思想。

作为一个数学家,笃信“数学”,我们很容易理解,并且笃信逻辑,我们也能够接受,但是“数理逻辑”是一个什么含义?也就是基于“数学与逻辑”基础,依照“数学逻辑符号”开辟一套完整的数理逻辑上的“语言系统”——这也是当代计算机的思想先导。在这一点上,罗素本人与德国著名数学家弗雷格可谓是不谋而合。不同的是,罗素本人更加执念于,将这种一样的“语言系统”,运用于英国向来存在的“语言市场假象”,从而真正意义地解决“语言问题”。这也是罗素开创“语言分析哲学”的原因。当罗素将数理逻辑思想投入到日常的语言分析之中,从而开创了他们所谓的“语言分析哲学”方向——一切关于“语言交流”的问题,只需要按照数理逻辑的语言系统检验一下,就能知道究竟是谁的问题?哪里出了问题?

从罗素数理逻辑对日常语言的观照之下,并且取得了不菲的成就,在其名望下,引起了许多学生的关注,其中就有后来名头并不逊于他的维特根斯坦。主要原因在于,维特根斯坦似乎认为罗素过于受到英国经验主义思想传统的影响,对于“语言”的理解,以及语言的功能,始终执念于“日常语言”。而语言问题并不是单纯地由于“传递信息”存在误差所造成的,语言的混乱,也并不是完全由于“听话者”的理解与否——维特根斯坦似乎认为语言问题似乎与语言自身的意义有着更深层次的关联。

首先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并不仅仅限于“日常语言”,我们一切的说话交流,包括文字表达,甚至是语言创造的综合,其实都是语言表达:孩子不会说话,但是会呀呀自语,他们手舞足蹈本身也是语言表达;我们在阅读中,看文字所蕴含的思想表达,揣摩作者本意的过程,同样是语言表达;计算机工程师使用的C语言,Java都是“语言”——语言不仅仅只是我们日常的“说话”,他可以是“描述”他所看到的事物,他也可以是表达他所看见的“世界”。因此语言还有一种最为本源意义的功能是“描述”。并且透过语言的“描述与传递”,我们会逐渐地形成我们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其本质上是生成我们自己对“世界的认知”。这意味着语言的更加深层的意义,在于“构建”每个人自己的“世界观”!所以“语言描述,并且传递的更多的是一个人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也即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即世界!”。

这样一来,关于思想的语言描述所形成的“问题”,必然也就是“语言的问题”。而语言之所以存在消之不去的“问题”,在于“语言是有界限的”,同时它也是我们对世界认知的界限。而世界的无限性必然存在着语言所不能描述的界限。维特根斯坦坦言,对于能说的,我们尽可能地将其说清楚,对于不能说的,我们应当保持沉默!由于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们透过语言描述世界的工具,是具有理性的“逻辑”,因此作为被描述的世界本质,必然也是具有逻辑的,也即“世界的本质,即逻辑事实”。

于是,从西方传统的“语言问题”,到罗素的日常语言分析,再到维特根斯坦的逻辑事实意义的语言进一步推进,形成了西方哲学思想上,影响力巨大的“语言转向”浪潮!

第三节:语言的三重功能

在一般的日常语言表达之中,我们习惯性地将“语言”理解为某种简明的“说话”,就单纯地拿人自身来说,“语言”的交流或是表达,总是意味着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说话”(如果是自己跟自己说话,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自语”,某种意义上还总感觉有些怪异)。这种通过“说话”表达的语言,可以是面对面的交流,也可是透过,承载着“语言表达”的身体,或者文字。归根结底,语言在一般日常中的含义是“信息的传递”功能表达。

一个人说话,将所要传递的信息,与对方传递过去,对方理解了,继续相互交流;对方没有理解,继而产生疑问,然后说话者解释,进一步进行语言的交流——尽管语言的表达,并不仅仅的局限于“说话”,但是一般意义的语言交流的实质却是行使的语言的“信息传递”功能。也正因为语言的“信息传递功能”,说话者将所要表达的信息,凝聚于“语言”,使得听话者“理解”;如果只是因为说话者语言表达的特殊性,使得听话者无法理解,或者理解不到位。这便需要说话者“解释”,从而避免说话者与听话者的“语言交流”产生障碍,亦或者是问题,也就是避免“误解”——从这里我们也能够看出来,对于“理解与被理解”在我们通俗意义的语言交流之中的重要性。这也是我们一般日常语言交流之中,总是怀揣着“被理解”基础上的“沟通”期望一样。

当我们回复到日常的语言交流之中:我们一般意义的“理解”,也总是指作为语言交流中的“听话者”,对“说话者”的想法的理解——只有到“说话者”转变为“听话者”,语言交流中的“理解”才发生:在我们日常语言交流中的“理解”,总是指向“听话者”的语言承担!因为说话者的定位本身就意味着他是承担“说话”的指向。事实上,作为语言交流之中的“说话者”——理解——有着更特殊的含义,也就是语言所具有的第二重功能“描述”!

语言具有描述的功能,则是指我们在进行语言的表达之中,作为说话者将“话说出来”?也就是通过语言承载的“想法”或者“思想”信息的来源?说话者本身!也就是说,通俗意义的话说者,总是在将自己内心世界的“想法”,通过语言的媒介,给表达出来给听话者,不管是分享还是希望得到认可等等——说话者的“话”,也总是在“描述”说话者自己的“想法”。所以一般意义的语言交流之中,“我知道我自己的说的是什么。”从而,“我知道我要与你传达什么想法。——我自己凝聚在“语言交流”之中的想法本身,就是说话者对自己想法的描述!也正因如此,说话者实质上没有语言交流之中的理解负担!

“我”在说我自己的“想法”,语言成为了我“描述”自己想法的媒介——所以一般意义的语言交流之中“说话者一开始就在透过语言的媒介方式,描述自己的想法”,并且希望透过语言传递方式,将想法传递给听话者。

那么,我们来综合整理一下:我们一般意义“语言交流”,其实质上就是说话者通过“语言-描述”将自己的想法凝聚于语言本身,然后通过“语言交流”的方式,将语言所携带的信息传递到听话者这里——这里面进似乎有两个环节:我将自己的想法或是思想认知等等,转换为一种“语言”我将这种语言通过“语言交流”的方式,传递给听话者——我们很容易忽视的一点是“我在描绘我自己的想法”,本身就是在启用语言的“描述”功能。所以在一般日常的语言交流之中,有一种可能是,我无法描述我自己的想法——说不清楚——或者我描述得不够清楚,以至于对方出现“理解”误差。这也意味着语言的描述性功能,本身就一直运行在“语言的交流之中”,自然也就蕴含在日常的“语言问题”之中。

然而,语言-描述的本质是对接“说话者”,或者说,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主体性表达的“我”——罗素在其《西方哲学史》中介绍莱布尼兹的隐藏思想体系时,就曾隐约的提及到了莱布尼兹一段关于数理逻辑前身的创新想法,大概是“在一般语言表达的结构之中,一切谓词,都是对主词,也就是‘我’的描述!”。这似乎也是后来罗素“摹状词理论”的由来。那么另外一个问题又出来了?那么“我所描述的自己想法,又来自哪里?”——我自己对事物以及世界的认知!我的描述本身就是一种我自己对事物的认知的反馈!它本身就代表了我的“思想”,我的认知,以及我所理解的“世界”的反馈。也因此,具有描述性质的语言,本身就是,我自己对自己思想,乃至世界的描述——维特根斯坦“语言即世界”命题的由来!

语言即世界,其实质上就是透过“语言-描述”的功能,在认知与思想的凝聚中逐渐所形成——语言的第三重功能“构建”!作为“语言-构建”的功能属性,其实质上是基于“语言-描述”逐步形成的。就好比:我看到了一棵树——这里面涉及到我自己对“一棵树”的语言描述;然后我与朋友介绍着我看到的这一棵树,它转化为了一种语言交流意义的信息传递;关于“这棵树”的描述本身,如果不是我以前就有关于它的认知,我可能会产生对树本身的研究与探索,从而获取关于树想法或是思想认知,从而形成分享意义的“语言交流”!对于树是如此,那么对于草,对于山川河流,一切事物,乃至最终统摄一切事物的“世界”观念本身,会不断的段随着人们的“语言”功能的形式而逐渐形成!这也意味着“语言的构建本身,是基于语言的描述!”。当一切的语言,最终指向“描述”,等同于认知意义的“思想”表达,同时也是我们自己,构建自身与世界的关联性的表达。那么,一切源自语言的问题,其实质上也是“认知上的问题”,所以在维特根斯坦的眼里,一切传统的哲学问题,本质上也是语言问题!

综上所述: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本质上是围绕着“语言问题”展开的,以日常语言问题为指向,又以逻辑语言为导向——一般日常语言,主要是指向“语言交流”之中的“信息传递”问题;而具有分析意义的逻辑语言,则更多的是指向语言的“描述”以及“构建”属性所具有的特殊含义。

第四节:语言的界限

   语言的本质就是在透过这个人思想描述他的“世界”认知!也既语言的本质是在展现语言“描述-信息传递-构建”的三大功能。我们一般的日常语言总是拘泥于“信息传递”,也总是困顿于“理解与不解,或者误解”之间的问题之中;但是作为逻辑意义的语言本身,虽然指向语言的描述-构建的本质,但是这里依然存在西方哲学传统上形成的问题——形而上学传统——其实质上,在语言分析奠基人维特根斯坦的理解里“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本质上就是“语言问题”,也就是说“语言自身遗留下的问题”——尝试说出不可说之物!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的维特根斯坦建议“对于可以说的事情,我们尽可能的将他说清楚,对于不可说之物,我们尽可能的保持沉默!”传统的西方哲学造成的“形容上学问题”就是总是尝试把不可说之物说明白,说清楚,反而行入了形而上的泥淖之中。为什么会这样了?因为语言也有语言的界限——语言的界限,也是世界的界限!

那么究竟什么是“语言的界限”?首先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语言及世界,那么世界什么?逻辑是语言的自然工具,那么世界的底色必然也是“逻辑的”,语言的世界表达本质上是语言的“构建”属性表达,而构建的本质是在展现事物的本质,也就是透过认知追寻我们一般意义上的“事实”表达——这样一来“世界的本质”,必然就是具备语言底色的“逻辑事实”!换句话说,世界的本质是以逻辑事实构建的,而语言的描述则是对这些经由了“逻辑事实”构建的事物的“描述”,并且逐渐的透过思想认知,构建自身与世界的关联表达——逻辑事实本身是不在语言自身的表达之中的,而是透过语言的“描述”,来展现逻辑事实的存在状态!也即“语言无法抵达事物本身!”。

语言的“描述”恰恰就是指代“对事物本身”的描述!就好像我们出门看见了一棵树:我们对树的“描述”,总是指向对“树本身”的描述——他是一棵大树?还是一棵小树?一颗绿意盎然的树?还是一棵生机枯竭的老树?它反馈的是我们对“树本身”的描述。这也就意味着“语言-描述”不等于“事物本身”,而是基于“事物本身”来展开语言描述的——这也是语言界限的根本所在!当然,在我们语言的描述之中,有可能会感受到另类的描述,即“体验描述”:这一棵树看起来很美!这反应的是事物本身,还有一层与人自身心灵关联的方式是通过事物本身引起的“情感体验”,融合在我们一般意义的“语言交流”之中的。

语言无法抵达事物本身,所以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本质上就是为“语言的界限”设定了一个“无法抵达又必须得符合存在性思维的终极实体——上帝存在”。这也正是维特根斯坦批判的,西方传统思想总是尝试说出不可说之物而形成的“语言问题”!

综上所述,语言的问题,本质上源自于“语言的界限”,而语言的界限并不是指向一个“不可说之物”——形而上学的诞生!而是指代“语言无法抵达事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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